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 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公示

垄上稼作札记 农人讲堂 2026-10-10 0

这篇农资总结会给广大网友解释“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的内容进行剖析,希望对各位农资人们有一点帮助,开始你的阅读吧!

农机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机化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随着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而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则是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之一。

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的意义


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是一个集农机具、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农业机械招商等多个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业门户网站。其主要功能包括:提供农机化信息、农业科技、农业机械产品展示、农业机械招商等服务。


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的建立,为黑龙江省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它不仅可以提供最新的农机化技术和信息,也可以为农机化产品的**提供便利。同时,通过农机化信息的推广和宣传,还可以提高农民的意识和认知水平,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

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的亮点


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的建立,不仅体现了黑龙江省**对农业发展的重视,也突显了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的亮点。具体来说,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的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提供最新的农机化技术和信息,为农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 提供农机化产品展示,为农机具生产企业提供展示和宣传的平台;

  • 提供农机化产品招商服务,为农机具生产企业提供招商和**的渠道;

  • 提供农机化科技支持,为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提供支持。

农机化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农业需求的不断提高,农机化也将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未来的农机化发展趋势主要包括:



  • 智能化:农机将更加智能化,可以实现自动化操作和管理;

  • 大型化:农机将更加大型化,可以适应大规模农业生产的需求;

  • 节能环保:农机将更加节能环保,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资源的浪费。

拓展百科知识


黑龙江农机化信息网(Hljnjhzxw)是黑龙江省农业厅主管的农业信息门户网站,也是黑龙江省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为黑龙江省农业信息化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提供最新的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科技成果、农业机械信息等。


农机化(Nóngjīhuà),指以机械代替人力、畜力和手工,以及应用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使农业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一种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

参考来源:


1.《中国农业发展报告》


2.《农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

相关问答拓展:

1、2026年黑龙江省农机补贴去哪里申请?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行为、**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发布实施规定。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编制当地2026-202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县级方案要经所在市(地)审定批复并报省级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全面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及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的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等。让有享受农机补贴愿望的购机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组织机具投档。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组织开展形式审核,公示公布投档结果,并导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三)受理补贴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四)建立补贴熔断机制。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增长过快或涉嫌发生违规行为时,启动补贴熔断机制(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操作功能),按照《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熔断机制实施细则》处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相关县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引导购机户理性购机。系统录入恢复后,如补贴政策有所调整,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照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验公示信息。县级按照《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从黑龙江省农机安全监理数据平台直接获取机具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2、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1、一卡通查询

农民朋友们若是有空的话,是可以去信用社查询一下自己的一卡通的,看看有没有直补金到账。每年当地的金额都会有公布,到县财政局或者乡镇**或者财政所农业站等地方就可以找到。

2、查询

“”是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更便捷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三农”信息服务,若是农民有相关农业问题,都是可拨打进行咨询。

3、手机查询

现在有不少地区都已经开发了线上查询的方式,农民朋友们可以登录当地网站或者进入手机公众号,实名认证,绑定手机身份证等,即可查询。

3、2026年黑龙江农机补贴啥时下发?

2026年集中精农机补贴啥时候下发?

2026年的农机补贴还没下发呢,怎么可能呢?

这么长时间都过去了,还没发呢,那可能让谁给截流了吧?

国家应该在年底一般的事情都可能办完,为什么都过去一年了?还没补完,这里可能存在着一些单位个人的截留问题

4、黑龙江农机省补怎么申报?

黑龙江省农机省补是通过地方农机站上报的604以上的中大型农机可以给发放补贴

5、黑龙江省农机补贴啥时下来?

最好时刻关注上面下发的文件,不过就算文件下发了,也得看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每个地区的经济情况不同下发的时间也不同.

拓展好文:黑龙江省人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黑政规〔2026〕2号

  各市(地)人民**(行署)、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26〕42号)精神,在农业生产进入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中,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农机和农艺相融合、机械化和信息化相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的发展路径,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走出一条龙江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6年,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6200万千瓦,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7%以上,100马力以上拖拉机保有量达到4.3万台。

  到2026年,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6600万千瓦左右,农机具配置结构更加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8%,100马力以上拖拉机保有量达到5万台。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适应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薄弱环节机械的研发,重点发展大中型农机,鼓励发展适应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和设施农业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建立部门协调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增强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支持“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机企业构建农机装备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开展基础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促进全程全面机械化创新发展。鼓励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孵化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农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农机装备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健全农机装备产业链。充分发挥我省大型工业生产基地和重点院校的科技研发优势,加强与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攻克基础材料、人工智能等难点。推进农机装备关键部件和农机装备传感器的创新和研发,加快关键技术产业化,推动整机企业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建立以农业机械生产企业为主的配件供应和维修体系,完善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三)优化农机装备产业结构。根据我省农业生产特点,紧密结合农业产业发展需求,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我省现有大马力拖拉机、免耕播种机、多功能联合整地机、玉米和水稻秸秆还田机械等优势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重点突出的产业集群,建立农机生产配套体系,推动农机装备均衡协调发展。支持企业加强农机装备研发生产,优化资源配置。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项目,开发国外市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负责)

  (四)强化农机装备质量体系建设。完善农机装备检验检测认证体系,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机鉴定”,提升农机装备试验测试和农机鉴定公益**能力。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在用农业机械进行质量调查,加强省、市、县**投诉体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三、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聚焦薄弱环节,围绕秸秆还田离田、农业“三减”和绿色发展,大力推进探索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模式集成配套,力争在秸秆机械化处理、深耕深松、免耕播种等环节实现突破。探索适合我省非主要农作物生产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模式,重点在露地蔬菜、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和粪污处理、农产品初加工等薄弱环节进行技术提升。创新激励方式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化生产服务,探索建立秸秆还田、深松深耕等生产模式和激励机制,大力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六)积极推进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建设。推进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等标准的落实,提升全省现代农机装备标准化水平。推进育种与机械化相适应和机械化与农艺技术相适应,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作物品种,推广适于生态、高产农艺技术的农业机械,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品种、栽培、装备等多学科协同联动,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机械化生产模式。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的示范与推广。(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负责)

  四、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

  (七)积极开展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围绕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国内外先进农机产品,大力支持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离田、免耕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鼓励和引导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民航黑龙江监管局等负责)

  (八)加快智慧农业示范应用步伐。促进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支持科研院所和优势企业对接重点用户,形成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相互促进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工作,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逐步建设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等负责)

  (九)增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农机技术推广能力,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益性农机推广服务组织体系。鼓励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和技术推广人员通过资金、设备和技术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式广泛开展技术合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农机化科技下乡服务活动,切实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效果。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等负责)

  五、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十)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服务主体,选树一批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农机合作社。鼓励村集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建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开展面向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鼓励选择重点农机品种,支持开展农机保险。(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税务局、黑龙江银保监局等负责)

  (十一)鼓励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开展多种经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为周边农户提供托管服务、农产品**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实现农机互助、设备共享的有效方式,提高农机使用效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或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按规划参与农机服务主体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等设施。落实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通行费的政策。(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

  六、着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十二)积极优化农机作业环境。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满足我省大型农机装备的作业需求。增强农田防灾减灾、抗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机抢农时、省劳力、增效益的作用。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及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与农机、农艺配套发展。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十三)积极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改善生产条件,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加强县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及农产品产地烘干和初加工等服务配套设施。鼓励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和跨区作业监测调度等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等负责)

  七、切实加强农机专业人才培养

  (十四)完善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引导高校积极设置相关专业,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农业机械化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农业工程类专业学生,扩大硕士、博士生培养规模。推动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农机企业与学校共建工程创新基地。引导相关高校面向农业机械化、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构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体系。鼓励农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农机专业人才出国留学、联合培养,积极引进国际农机装备高端人才。(省教育厅等负责)

  (十五)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注重农机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农机化职业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实训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提升农机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大力遴选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实用人才的重要作用。通过**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或加入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八、强化组织领导

  (十六)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建立省级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协调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审议有关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和工作指导,破除发展中的障碍。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报告。(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十七)明确地方**责任。各市(地)、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机装备的需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财政支持、落实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政策保障力度。(各级**负责)

  (十八)推进**与市场良性互动。发挥**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深入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规划政策引导,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强**引导,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各级**负责)

  黑龙江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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